投资企业(公司)需要办理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提供立项申请和项目可研报告、工艺流程等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资料,拟定合作协议。
第二步:与政府签订协议,选择经营厂址。
第三步:企业分别向发改局、城建局、环保局、土地局、经济局(工业企业)提出申请。依据政府签订的协议,由城建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办理规划手续;环保局提出环境保护审查意见(或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局提出具用地意见并办理用地手续;经济局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工业企业),将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支持性文件会同立项申请、政府签订协议一并报发改局,由发改局批准立项。
第四步: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注册资金。
第六步:持银行进帐单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第七步: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第八步: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刻制公章。
第九步:持营业执照到审批服务大厅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步:到地税局和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一步:持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到开户行办理临时帐户转基本帐户手续。
第十二步:依据发改局项目备案通知(或建议书的批复),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1)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建设用地报批。
(3)接到自治区批文后,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含出让合同,办土地证、建设用地审批书)。
第十三步:开工建设。到城建局建工建材股备案(审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