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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关于教师工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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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11-1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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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教育工作者,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关于我们教师的工资问题,别人都说我们教师的工资很高,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我们教师的队伍中有不少从教二.三十年的老教师工资才1500元左右,行政单位刚上班的公务员都比他们工资高,就更不用说我们这些工龄不到十年的老师了,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我现的教师工资不但不比公务员高反而要比公务员低许多,我代表我们的全体教师请领导们能认真的解答一下我们心中的疑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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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县人事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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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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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政务门户网站的“公众留言”收悉,现就你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2007年首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时,县政府依据《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文件,该文件对规范津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执行时间已有明确界定),制定了我县规范津补贴实施意见,上报盟行署同意后执行。 二、2008年第二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同样是按照盟纪委等六部门文件《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和全盟津贴、补贴会议精神,县政府依据文件政策向盟行署上报了《关于多伦县规范公务员2008年津贴补贴的报告》(多政发〔2008〕11号),经盟行署审批后执行。 三、县政府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存在差距的事实,县政府参照盟里做法,为我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教师)在职职工,不分级别人均增加津贴、补贴300元。 四、旗县一级是没有权利制定工资政策的,我县一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出台的工资和津补贴政策。
多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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