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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有关职工工资发放一事 |
留言时间:200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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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民警的家属,一家老小靠他一人工资维持,现已进入12月份,可贵局的10月份工资到现在还没发放,问贵局单位会计,说要等到过了元旦以后,不知为何?我们是老百姓,不及你们领导,望单位领导过问一下此事为盼!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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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多伦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0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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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接到此受理单,就10月、11月工资未及时发放一事,局党委对此事很重视,非常关心民警的工资发放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财会现正加紧对全局民警工资表及卡号进行录入,此事会尽快解决,请全局民警及家属给予理解,希望一如既往的支持公安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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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有关职工工资发放一事 |
留言时间:200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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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相关领导,我有一事不明,需请教贵局:
我是一名普通民警的家属,上有老,下有小,我们一家人就靠他一人的工资在维持,现已进入12月,可直到现在,他的工资10月份的还未发放,别的单位早已发到11月了,现已经开始批12月份的工资了,不知为何贵局的工资迟迟没发。我们跟领导不能比,一家老小还得生存,望贵局领导过问一下此事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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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多伦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0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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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工资调整,需对每名民警工资逐一进行重新整理填报,我局民警人数较多,加之民警工资补发,同时对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进行改动等一些原因,致使10月、11月工资未及时发放。局党委对此事也很重视,也非常关心民警的工资发放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财会现正加紧对全局民警卡号进行录入,请民警家属给予理解,希望一如既往的支持民警和公安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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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饭店要发票 |
留言时间:200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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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国地税或工商部门:
我在一家饭馆吃饭后,要发票,老板说两天后来拿。
两天后我过去,服务员说老板不在,等回来说
我一天后又过去,服务员说老板还不在,态度不好,我问老板电话,她说不知道,
一天后我又去,老板说没领呢,真是气人。
这样的服务让人深思、忧虑、不安。
想问下有关部门怎样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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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多伦县地方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0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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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2008年11月5日你在多伦县政务门户网站留言说:你2008年11月1日在“老安骨头馆”吃饭后,索要发票,老板说两天后来拿。两天后你又过去,服务员说老板不在,等回来说。你一天后又去,服务员说:“老板不在”,且态度不好,你问服务员老板电话,她说不知道,一天后你又去,老板说没领,如此的服务让你感到十分气人。 针对上述问题,多伦县地税局专门组成检查小组,于2008年11月7日对老安骨头馆10月份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老安骨头馆于2008年11月6日领用饮食业定额发票计15000元整,2008年11月1日举报人就餐,老安骨头馆经营人未按规定为就餐人提供发票,于2008年11月7日补给消费者发票。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老安骨头馆在使用,保管和缴销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多伦县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做出了对老安骨头馆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的决定。并于2008年11月10日收缴了罚款。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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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关于教师工资待遇 |
留言时间:200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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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教育工作者,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关于我们教师的工资问题,别人都说我们教师的工资很高,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我们教师的队伍中有不少从教二.三十年的老教师工资才1500元左右,行政单位刚上班的公务员都比他们工资高,就更不用说我们这些工龄不到十年的老师了,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我现的教师工资不但不比公务员高反而要比公务员低许多,我代表我们的全体教师请领导们能认真的解答一下我们心中的疑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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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县人事劳动局 |
回复时间:200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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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政务门户网站的“公众留言”收悉,现就你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2007年首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时,县政府依据《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文件,该文件对规范津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执行时间已有明确界定),制定了我县规范津补贴实施意见,上报盟行署同意后执行。 二、2008年第二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同样是按照盟纪委等六部门文件《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和全盟津贴、补贴会议精神,县政府依据文件政策向盟行署上报了《关于多伦县规范公务员2008年津贴补贴的报告》(多政发〔2008〕11号),经盟行署审批后执行。 三、县政府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存在差距的事实,县政府参照盟里做法,为我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教师)在职职工,不分级别人均增加津贴、补贴300元。 四、旗县一级是没有权利制定工资政策的,我县一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出台的工资和津补贴政策。
多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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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调资 |
留言时间:200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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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是怎样调整的,现在教师们议论纷纷,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一些教师有牢骚,希望政府作出明确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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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县人事劳动局 |
回复时间:200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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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等同志: 你们在政务门户网站的“公众留言”收悉,现就你们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2007年首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时,县政府依据《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文件,该文件对规范津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执行时间已有明确界定),制定了我县规范津补贴实施意见,上报盟行署同意后执行。 二、2008年第二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同样是按照盟纪委等六部门文件《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问题的通知》(锡纪发〔2007〕2号)和全盟津贴、补贴会议精神,县政府依据文件政策向盟行署上报了《关于多伦县规范公务员2008年津贴补贴的报告》(多政发〔2008〕11号),经盟行署审批后执行。 三、县政府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存在差距的事实,县政府参照盟里做法,为我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教师)在职职工,不分级别人均增加津贴、补贴300元。 四、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问题,经过测算,我县提出了提高学校教师工资水平的具体措施,县政府已于二○○八年九月二日正式上报了《多伦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总的原则是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数一次拉齐,今后与公务员同步同幅调整,但兑现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需等上级正式批复后,才能执行。 五、旗县一级是没有权利制定工资政策的,我县一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出台的工资和津补贴政策。 六、希望广大教师,以全县教育事业大局为重,安心工作,等待全盟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的出台,而不应以罢课施压。
多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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